1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刘三江在国新办举行的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各地区各部门在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推动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果。
刘三江表示,纲要发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聚焦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狠抓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国务院调整成立了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至33个部门。首次开展中央质量督察考核,有力地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各地也都结合实际出台纲要贯彻落实文件,推动质量强省强区强市。全方位、多渠道深入开展宣贯活动,成功举办中国质量(成都)大会、全国“质量月”等特色活动,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强国建设合力不断汇聚。
二是实施质量提升行动。18个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加快质量提档升级。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达到93.65%,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6%,生活性服务、公共服务满意度分别提高到78.01分和79.85分,处于比较满意区间,加快向满意区间迈进。
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风险监控、监督抽查、缺陷召回等质量监管制度,集中整治消防产品、燃气灶具等20余个民生重点产品质量问题,开展“双打”“铁拳”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2023年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5.67万件,召回缺陷汽车672.8万辆、缺陷消费品1042万件。
四是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出台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指导文件和管理办法,启动首批遴选建设工作。累计建成国家计量基准192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5万项、国家质检中心877家、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1400多个,各类标准总数超过330万项,质量认证获证组织突破100万家,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效能更加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