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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纪委监委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恶行为
发布日期:2018-12-19 09:11: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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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平县纪委监委发布相关公告,面向社会公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行为线索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据了解,此次公布相关举报线索旨在确保连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切实强化监督执纪监察,严查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根据公告,群众如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或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可向县纪委监委举报。

同时,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也在举报受理范围内。

对于群众举报的相关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及时受理、调查,调查属实的将严肃查处相关人员,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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