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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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支持受疫情影响农业生产九条措施全力确保农业生产尽快恢复
发布日期:2020-02-24 09:52:14 来源:河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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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正式出台《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响农业生产九条措施》,指出要从“支持农业春耕备耕、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保障涉农物资畅通、扶持农企复工复产、确保农副产品供给、抓好动物疫病防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加快融深融湾进程”等九个方面开展工作确保我市农业生产尽快恢复,确保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一、支持农业春耕备耕。针对在疫情防控实行网格化管理期间,帮助农民群众解决春耕生产需求,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乡镇适当补助和市、县两级财政分摊比例。按照中心镇、一般镇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财政工作经费补助,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解决,其中市级财政安排95.7万元。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对涉农财政资金提出加快办理进程,提高时效要求,各部门对涉农企业要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进行政策倾斜。对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适当下调、融资成本、贷款增速。各金融机构要力争2020年企业涉农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涉农企业,各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再适当下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其中五家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20%的具体要求。

  三、保障涉农物资畅通。为确保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农副产品、生产资料正常运转,提出保障涉农物资畅通的要求,提出对符合办理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的企业、组织,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并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提倡“无接触办证”,免费邮寄等便利服务。

  四、扶持农企复工复产。要求涉农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保障农产品需求。为使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提出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并帮助其解决必要的防护用品等人、财、物方面的具体要求,并确立市属企业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解决,县区(管委会)属企业由县区(管委会)统筹解决的原则。

  五、确保农副产品供给。为稳定生产保障供应,对各县区推荐列入保价稳供联盟的蔬菜基地和配送企业由菜篮子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提出了对各县区推荐列入保价稳供联盟的蔬菜基地由菜篮子专项资金给予每亩100元补助,其余未列入50亩以上蔬菜基地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照给予补助,鼓励农副产品经销流通企业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财政安排40万元,对纳入保价稳供联盟的配送企业给予每单不高于2元补助的具体政策支持。

  六、抓好动物疫病防控。提出对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提出相应的目标任务,要求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并落实好动物疫病扑杀补助政策,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减轻企业负担,提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的农产品,特别是向湖北等重点地区捐赠或者销售的,加急加班并无偿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提出种植业产品在收到样后2-3天,畜禽产品3-5天完成检测,出具检验检测结果的具体时间要求,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提高食品安全监控水平。

  八、加大产销对接力度。为建立河源农产品“保价稳供” 联盟,确保农副产品供得上、卖得出,并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提升收储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以适当补助。提出市级财政安排50万元,对收购农户养殖家禽,每吨禽肉给予500元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提升收储能力,对今后收储蔬菜、肉类实行一事一议,给予适当补贴的财政支持措施。

  九、加快融深融湾进程。要求涉农企业要变不利为有利,充分利用疫情防控这个机会,进一步畅通与大湾区的对接。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扶持涉农企业融深融湾力度,制定政策予以倾斜,作为一项长期政策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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