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市科技局印发《河源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河源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确保科技项目管理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河源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河府﹝2019﹞63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制定了《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九个章节、五十七条。
(一)总则。明确了文件出台的背景、河源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定义、文件适用范围、市级科技经费的支持方式、项目管理原则等。
(二)各方职责。明确了实施主体的范围及职责。
(三)申报受理。明确了项目申报指南编制与发布、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项目申报须提交的材料、实行限项申报等内容。
(四)立项审批。明确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项目公示、计划下达、合同签订、实施期限以及科技伦理监管等内容。
(五)执行监管。明确了合同变更、重要事项报告及项目日常监管等内容。
(六)结题验收。明确了验收结题原则、验收材料要求、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结论等次、终止结题类别、责任判定以及宽容失败等内容。
(七)绩效评价。明确了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基本内容、评价材料、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运用等内容。
(八)责任保障。明确了规定违反处理、专家责任和义务、回避制度等内容。
(九)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实施时间和有效期限。
三、修订的亮点
(一)依据科技改革工作需要,增加“以激发技术活力为牵引,创新跨区域产学研有效技术供给”,支持和鼓励采用“揭榜制”、“揭榜挂帅”等改革措施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科研攻关的表述。
(二)结合项目管理实际,重新定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根据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以市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科技政策扶持、引导,列入市科技计划,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科技活动。
(三)完善科技项目限制申报规定,强化科技项目成效管理。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后补助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不得申报2项以上(含2项)的项目,违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及所申报项目。项目参与者前3名视为项目主要承担人。科技专项对申报限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实行信用管理。建立覆盖指南编制、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组织实施、验收评估等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评审评估专家、专业机构等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并按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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