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2日,市科技局印发《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2年7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加强和支持河源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提升我市科技自立自强的支撑能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培育后备力量,根据《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基〔2018〕64号)、《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国科发基〔2020〕46号)、《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定位、建设管理及资金保障。
(二)第二章职责。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依托单位职责及市重点实验室主要职责。
(三)第三章建设。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原则、分类、申报认定程序等。
(四)第四章运行管理。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机制,对实验室主任任期、学术委员会任期、人员配置、开展科研活动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
(五)第五章考核评估。明确了重点实验室评估周期、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等级及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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