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2021-020
河医保发〔2021〕65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发展财政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府办〔2021〕7号)以及市政府有关批示精神,现就2021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有关待遇标准调整如下:
一、起付标准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一般人群,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0526元。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一般人群起付标准的30%。
二、报销比例
(一)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一般人群: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超过5万元小于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报销比例为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5%。
(二)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职工: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5%;超过5万元小于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报销比例为8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5%。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般人群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62771元。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职工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本通知自2021年6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6月17日按照本通知执行。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河源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
本文件万博每场世界杯 地址://www.e8883.com/zwgk/zfgb/2021/08/zcjd/content/post_449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