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广东省信访条例》、《关于强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设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短板和盲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
3.《广东省信访条例》;
4.《关于强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设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23号);
5.《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实施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三、《方案》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办法》由19个条款组成,主要内容为:
1.明确工作目标;
2.明确实施奖励部门;
3.明确奖励对象和获奖条件;
4.明确奖励的范围和形式;
5.明确实施奖励的情形;
6.明确违法线索审核确认;
7.明确奖励发放程序;
8.明确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
(二)主要特点:
1.《办法》适用范围的确定主要参考《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
2.《办法》明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切入点为: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坚持正确导向,聚焦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办法》实施期间,建议相关科室和县区环保部门进一步理顺自身职责,同时做好对环境违法行为登记、查处、审核、奖励奖金发放,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
由于我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刚建立,在实施过程中也注重积累经验和问题,必要时开展修订。
五、解读途径和时间
解读材料主要以文字或图片形式,在《办法》等文件颁布后的15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向公众进行解读: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固定栏目以及“万博每场世界杯 ”专栏;
(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微信。
原文件链接地址://www.e8883.com/zwgk/zfgb/2021/05/bmgfxwj/content/post_430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