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和中央、省、市有关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部署,遵循便民高效、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关于调整行政许可权责事项的规定要求,我局决定将部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调整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不含电站锅炉、余热发电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业务。具体业务包括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许可、特种设备变更登记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遗失补办。在此之前,已经由我局受理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相关业务,由我局继续完成审批工作。
电站锅炉、余热发电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压力管道暂时仍由我局负责办理使用登记许可。
江东新区及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由市局负责办理。
二、实施时限
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源城:河源市源城区江宝路3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0762-3322157;
东源: 东源县沿江西路公共服务中心,0762-8832170;
龙川: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老一中对面)公共服务中心,0762-6881598;
紫金:紫金县沿江路6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0762-7889018;
和平:和平县商务中心一楼,0762-5662099;
连平:连平县元善镇公共服务中心12号窗口, 0762-4306900。
特此公告。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