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有关规定,现将市直住房保障对象张浩一户调换公租房的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需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河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1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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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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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2人 |
保障
类型 |
公租 |
现承租 房源情况 |
安康花园8栋1103房,1房1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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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换后的房源情况 |
安康花园6栋201房,2房1厅,57㎡ |
原因 |
申请人张浩的姐姐张翠玲患有精神疾病,经到精神病院多年治疗,目前病情稳定,精神病医院要求张浩给姐姐张翠玲办理出院手续,居家疗养,但因张浩的租住的房子是1房1厅户型,姐姐张翠玲出院后,房间不够住,向我中心提出申请调换稍大的住房。 |
联系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2号住建大厦303室,联系电话:0762-380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