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 征地信息公开> 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
河源市城区2017年度第十三批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发布日期:2018-06-21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默认】 分享


批次 一书三方案.doc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河源市国土资源局源城分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 制 时 间:2017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河源市城区2017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3.3006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32.3083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33.3006

9.2356

23.9750

(一)农用地

30.2129

7.2302

22.9827

耕地

2.0787

0.1358

1.9429

其中:基本农

林地

11.0336

7.0944

3.9392

园地

3.7852

3.7852

养殖水面

11.8532

11.8532

其它农用地

1.4622

1.4622

(二)建设用地

0.9923

0.9923

(三)未利用地

2.0954

2.0954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陂角村

1

33.3006

商住用地、

旅游用地


续一:

县(市)人民政

府 审 核 意 见

经审核,该批次用地呈报材料真实齐全,符合《广东省建设用地》要求,同意上报审批。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刘科辉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30.2129

7.2302

22.9827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2.0787

0.1358

1.9429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2017年度

30.2129

2.0787

按规定安排使用2017年度省下达我市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专项指标新增建设用地14.7333公顷(农用地13.4公顷,耕地2.0787公顷),河源市中心城区扩容体质专项指标17.575公顷(农用地16.8129公顷,耕地0公顷)

填表人:刘科辉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河源市源城区土地资源垦复中心

对应土地开发

整 理 项 目

项目名称

紫金县柏埔镇南昌村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

源城区埔前镇莲塘岭村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

源城区埔前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

补充面积

11.16793.521319.5163

补充耕地方式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缴 纳 耕 地

开垦费情况

收费标准

缴纳金额

已 完 成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已 补 充 耕

地 面 积

合计

其 中

开 发

整 理

复 垦

2.0787

2.0787

验收单位及文号

河源市国土资源局 河国土资(验)函[2010]7

省国土资源厅 粤国土资(验)函[2006]55、粤国土资(验)函[2004]34

计 划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计划补充

耕地面积

合计

其 中

开 发

整 理

复 垦

补充耕地

实施计划

实施年度

完成面积

资金安排

续一:

补 充 耕 地 地 块 情 况

序号

整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图幅号

地块编号

补充面积

1

紫金县柏埔镇南昌村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

44162120100015

F50G008014

44/311

0.0591

2

源城区埔前镇莲塘岭村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

44160220060017

F-50-14(18)

15/81

0.1178

3

源城区埔前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

44160220040001

F-50-14(18)

17/81

1.9018

合计

2.0787

补 划 基 本 农 田 地 块 情 况

序号

补划基本农田图幅号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编号

补划面积

填表人:刘科辉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埔前镇

陂角村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2.0787

2.5725

13

15

水浇地

旱 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3.9392

25.2

园 地

3.7852

53.8

养 殖 水 面

11.8532

72.6

其他农用地

1.4622

72.6

建 设 用 地

0.9233

72.6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400(含多年生果树)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71.38(地上建构筑物)

征地总费用

2157.7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9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该批次征地后有60人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所需计提的养老保障费用54万元已预存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用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在本批次用地内一并报批

填表人:刘科辉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