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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爱眼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8 11:39:2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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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现将河源爱眼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河源爱眼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号:373397441602311435

法定代表人:马志安

医疗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佳和豪庭A101、C101、C102、C103、C105、C106、C107、C108、C109商铺

诊疗科目:内科/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印刷品、网络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3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3】第12—18—01号

附件:河源爱眼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pdf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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