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爱眼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现将河源爱眼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河源爱眼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号:373397441602311435
法定代表人:马志安
医疗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佳和豪庭A101、C101、C102、C103、C105、C106、C107、C108、C109商铺
诊疗科目:内科/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印刷品、网络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3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3】第12—18—01号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