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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11-21 09:55:1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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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新诚中医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10月26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行政许可申请(80张病床),11月14日,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单位开展现场审查。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具体理由如下:

一、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经查,你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为48.3%,未达到60%以上。心电图室缺少执业医师1名。不符合《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人员配置要求。

二、房屋不符合要求

消毒供应室布局流程不合理。

三、设备配备不足

缺少呼纤维胃镜、结肠镜等设备,部分病房无配置床头信号灯设备。

四、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缺少医疗核心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万博manxbet登录 或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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