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抽检计划,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和糕点等8个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监督抽检共计213批次样品,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10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此次共计抽检食用农产品100批、蔬菜制品51批、肉制品24批、豆制品19批、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粮食加工品6批、调味品4批、糕点1批。此监督抽检共2批次食用农产品和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此次监督抽检共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三唑磷、氧氟沙星;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总砷(以As计),详细内容见附件。
三、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氧氟沙星: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三唑磷:三唑磷属于中等毒性非内吸有机磷广谱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用于棉花、粮食、果树等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总砷:砷是一种类金属元素,主要存在于土壤、空气和水中。食物中砷污染的主要来源于含砷农药、环境砷污染、含砷的原料等。食物中的砷以不同形态存在,包括无机砷以及有机砷,合计为总砷。砷主要通过饮水、食物经消化道进入体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限量》 (GB 2762-2017)中规定食用菌及其制品中总砷的限量为≤0.5mg/kg。并同时规定“干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应食品原料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干制食用菌中总砷不合格可能是食用菌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砷元素的富集。长期大量摄入无机砷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皮肤损害、发育毒性、神经毒性、糖尿病等。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所列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相关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1.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