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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日期:2020-12-03 16:59:0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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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无证无照、侵权假冒、“两超一非”、销售过期食品、销售“三无”食品等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06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及各类市场7959个/户次;食品抽样监测1576批次,合格率98.35%;快检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141458批次,合格率99.39%,处理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969.2公斤;查处农村地区违法案件63宗,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52公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目前,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稳中向好。主要做法如下:

一、全面梳理,深入风险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全面梳理农村地区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并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逐一分析和综合评估,确定风险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发展规律态势等,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实行台账管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并组织落实,达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目的。重点对酒类、花生油、湿米粉等高风险食品小作坊、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风险隐患排查,全市共排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676户,查出隐患397户并责令整改,取缔无证经营主体1户,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2户,及时消除了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二、精准切入,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当地民俗食品等重点品种,以农产品主产区、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将农村集市、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和集体聚餐场所纳入监管范围,以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生产加工小作坊等为重点场所,针对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再销售等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同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自查制度,加强对在售和库存食品的自查及问题整改,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三、严格整顿,不断强化准入标准。我市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许可证(登记证)的核发,进一步完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日常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监管档案,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全市共复查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11454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04份。

四、创新方式,健全信用监管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着力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归集涉企信息40724条。对2309户抽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为抓手,依法对未及时进行年报公示或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有问题的检查对象及时移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全市有1411户次企业、1235户次农民合作社被列入异常名录,有96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五、普及宣教,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结合农村食品消费特点,充分利用媒体、互联网、乡村农民图书室、广播站、文化站、乡村中小学等贴近农村实际的渠道和方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生产经营,增强农村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农村消费者举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农村舆论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治安员等群众性队伍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

(市局食品流通科赖景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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