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对5个市级部门单位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个部门2020-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6个部门单位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积极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执行方面
1个部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调剂预算资金20万元;1个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涉及未执行金额6246.38万元;1个部门下属单位挤占项目建设管理费60.64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2个单位非税收入15.6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1个部门未及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76.13万元;1个部门及2个下属单位未将闲置的财政资金120.60万元上缴财政、未按规定将取得的60.41万元收入及时上缴财政。
二、政府采购方面
6个部门、单位部分采购事项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或采购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160.10万元。1个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督不到位,在运营服务商未足额提供服务量情况下仍按合同支付费用,造成多付财政资金326.58万元;采购服务项目未按财政评审意见编制招标文件,导致合同执行标准降低,涉及金额43.37万元。1个部门编制的部分标书不符合规定,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涉及采购预算35957.17万元。1个单位部分采购项目验收不实,涉及合同金额14.23万元。
三、资金支出方面
1个部门未按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项目资金497.13万元;1个部门部分工程管理不到位,造成多付工程款8.83万元;1个部门无预算列支会议费、培训费共计13.88万元;1个部门转嫁会议费支出0.8万元、培训费超标准支出1.02万元;1个部门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涉及1.34万元;1个部门及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涉及金额7.47万元;1个部门公务接待存在一函多餐接待和陪餐人员超过规定人数的现象,涉及金额1.12万元。1个单位少列收支,会计信息不真实。
四、资产管理方面
2个部门物资管理不规范。存在库存商品账实不符、物资出入库未建立系统、未定期进行盘点,出入库台账数量与厂家发货单数量不符等情况。1个部门购买的物资818.8万元未作库存物品核算,接受捐赠的资产、购买的固定、无形资产未入账核算,涉及金额54.36万元。1个部门违规无偿提供办公场所给私营企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