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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龙川县国道G205线“5·9”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发布日期:2022-05-12 18:02:3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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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

591615分许,在龙川县国道G205线县城段发生1起钢拱架意外脱落致1名作业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河源市工矿商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河安委〔2013〕5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请依法依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粤安办〔2020〕28号)要求,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天内提交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二)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十九条要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天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县审查同意后,报我办审核。

(三)事故调查报告经我办审核函复后,由你县负责修改完善并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请按规定要求将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报我办备案。



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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