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县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预警的通知 河安委〔2017〕1号
关于龙川县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
防控预警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
4月1日、8日,你县分别发生在佗城镇龙川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车辆伤害致1人死亡、龙川县胜演石英砂有限公司机械伤害致1人死亡的工矿商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的通知》(河安委〔2015〕5号。“各县区在30日内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安委会将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的有关规定,现对你县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发出预警。
请你县接到通知后,认真查找本地区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研判预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研究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措施,有关情况请于4月28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
2017年4月11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