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源县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预警的通知 河安委〔2017〕2号
河安委〔2017〕2号
关于东源县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
防控预警的通知
东源县人民政府:
4月7日、29日,你县分别发生蓝口镇广东威洋事业有限公司高空坠落致1人死亡、灯塔镇维嘉饲料经销部机械伤害致1人死亡的工矿商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的通知》(河安委〔2015〕5号)规定,“各县区在30日内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安委会将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现对你县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发出预警。
请你县接到通知后,认真查找本地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研判预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研究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措施,有关情况请于5月24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
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