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24年第2号
按照《旅行社条例》,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内容 |
处罚情况 |
处罚依据 |
处罚作出日期 |
河文综罚字〔2024〕3031501号 |
广东南之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刘福利 |
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8958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
202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