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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季度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
发布日期:2024-06-25 11:57:0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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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24年第2号


按照《旅行社条例》,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违法内容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作出日期

河文综罚字〔2024〕3031501号

广东南之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刘福利

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8958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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