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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源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及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2 15:10:0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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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河源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灯塔盆地农高区(筹)农业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创新引领型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根据《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河科〔2022〕48号)及《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河科〔2023〕60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河源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及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附件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过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产生。河源市重点实验通过“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www.hysti.gd.cn/)”线上申报,在线填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实行线下纸质申报,直接下载《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备案申报表》及《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备案申报项目自评报告》填写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建的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及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须符合国家、省和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省和市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重点支持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具有我市优势特色的学科领域。

  (二)申报单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

  (三)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技术与经济指标,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四)已建有省或市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组建市重点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省或市重点实验室的不得重复申报市重点实验室,且当年仅能申报建设1家市重点实验室。

  (五)申报单位未因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三、申报时间

  (一)河源市重点实验室

  申报单位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下午17:00,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下午17:00。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市科技局审核。

  市科技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送交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申报纸质材料及推荐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

  (二)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

  《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备案申报表》、《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备案申报项目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PDF扫描版及WORD版)于2024年8月19日前报送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

四、其它事项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负责申报单位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环保、科研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查。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联合建设的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河源市XX重点实验室”格式填写,其中“XX”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统一按“河源市XXX中试基地”进行命名,名称中“XXX”为中试服务方向。

  (四)纸质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统一黄色卡纸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书脊注明申报年度、平台名称及申报单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袁贵兰、赖勇青,0762-3883809

  系统技术支持:刘峻洁、邱文虎,0762-3883403

  附件:

  1.2024年度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及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申报指南.doc

  2.2024年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及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申报审核推荐表.xlsx

  3.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备案申报表及自评报告模板.doc

  4.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的管 理办法(河科〔2022〕48号).pdf

  5.河源市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河科〔2023〕60号).pdf

  6.真实性承诺函.docx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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