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农林水务局,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的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58号),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要求,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电商培训工作,助力我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末,建立涵盖预备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的完整电商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依托技师学院、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创建市级示范性农村电商培训基地10个。全市组织600人参加市级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班;开展农村电商相关培训2000人次以上,带动农村电商创业就业4000人以上。全市扶持50个农村电商品牌,实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农村电商技能培训基地。河源技师学院、龙川县技工学校、紫金县技工学校3所技工院校扩大电子商务专业招生人数,实施示范性专业建设,将电子商务类专业申报省级重点、特色专业。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完善电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建立涵盖预备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的完整电商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创建市级示范性农村电商培训基地10个,根据培训基地建设规模和进度从省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建设资金中给予建设补助资金。加强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深化技工院校和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行业大型骨干企业在校企双制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合作办学、技能竞赛、技术研发等各方面的深度合作,提升电商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发展农村电商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建立农村电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场地、师资、设备设施等办学条件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优先给予审批许可。(各县区人社局、技师学院、龙川技校、紫金技校、培训科、就业科、培训中心分别负责)
(二)开展农村电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将农村电商培训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电商技能培训。根据省人社厅开发的农村电商技能培训标准及大纲,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和课程规范等实施农村电商培训。通过省人社厅开发的农村电商网络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村居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送教下乡,为农村从业人员开展免费远程培训。建立完善培训补贴申请绿色通道,鼓励各级人社部门委托优秀的技工院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农村电商技能培训。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及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2019-2021年组织农村电商培训2000人,其中2019年培训200人。(各县区人社局、就业科、就业中心、培训科、养老科、社保局负责)
(三)开发具有我市特色的农村电商创业(培训)实训项目。以提升业务水平、注重学以致用为导向,紧贴企业实际和市场需求,依托河源技师学院现有师资力量,完善农村电商基础理论以及开设网店、微店、网络营销等实操性课程,创新“课堂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培训+专业技能”等模式,开发一个农村电商创业(培训)实训项目,报省人社厅备案同意后,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技师学院负责)
(四)举办市级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班。2020-2021年,组织600名我市优秀农村电商经营者参加市级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班。各县区积极发现推荐农村电商经营者参加市级提升培训。推荐一批优秀电商经营者参加省级农村电商精英训练营。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电商品牌(产业)带头人。重点扶持地方特色明显、发展潜力足、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农村电商经营者或通过“上网触电”可快速实现转型提升的农产品实体企业经营者。培训对象由各县区组织推荐,名额分配向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省定贫困村倾斜。参加省级精英训练营的给予1万元资助,参加市级带头人提升班的给予5000元资助。(就业科、就业中心、技师学院,各县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组建专家团队培养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人才。组建由企业家、农业农村经济带头人、创业带头人、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的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建立创业导师(专家)库,对农村电商创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分类、分阶段的全方位跟踪指导。安排专门培训经费,针对党政干部、县域经济带头人、农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举办2期农村电商提升研修班,助力党政干部、县域经济带头人提升“互联网+”意识与能力,培育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新型农村电商人才。(人社局就业科、就业中心,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分别负责)
(六)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农产品电商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结合河源农业产业特点,建立孵化、创业、公共服务等不同定位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引入县域农业农村数字经济运营服务商,梳理一批有条件的村镇,通过政企联动、前瞻规划、培训辅导、助推运营、产业设计等一体化运作,打造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产品电商示范点、产业集群,逐步建立产业有发展、企业有利润、农民有实惠、可复制可推广的河源经验模式。促进有条件的网店向网商、品牌企业、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实现电商村镇的精品化、聚集化、生态化发展。(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打造河源农产品品牌。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借助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溯源平台等公共农产品信息化平台,提供农业大数据管理、产品溯源、用户互动、品牌营销等全方位服务。支持农村贫困地区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商探索多样化网络促销机制,加快产供销全产业链数字化升级,促进河源农产品销售,打造河源特色农产品“爆款”和“金字”招牌,努力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互联网+”订单农业的示范区,为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以及河源品牌农产品网上展示窗口。(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大力促进“产业特色+”的订单式创业就业。依托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和河源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河源特色农产品创业创新基地,推动农业种养及加工基地、农产品产销大户与电商创业者建立“零距离”对接机制。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在线营销,通过“电商创业者+农产品基地”、“电商创业者+农民合作社”、“电商创业者+农户”等联动发展模式,促进农业产销紧密衔接,打通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全链条,形成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电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局面。(各县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就业科、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分别负责)
(九)为农村电商创业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设农村电商服务窗口,为农村电商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有关扶持政策。农村电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对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创新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扶持认定一批农村电商就业扶贫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按规定给予奖补。其中,对评为市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评定市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应满足至少带动1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对评为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一次性 30万元奖补。对被评为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 30 万元奖补,对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 60 万元奖补,此后每次复评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 10 万元奖补,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再给予 60万元奖补。(人社局就业科、就业中心、各县区人社局负责)
(十)打造平台展示农村电商典型发挥带动作用。在河源“双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中,专设农村电商赛,重点鼓励农村电商创业创新,助推精准扶贫。搭建农村电商创业项目展示、资源对接、政策落实的平台和机制,为优秀创业项目提供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担保贷款等“10+N”扶持,推动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实现“一村一品”、 “一村多品”。每年举办农村电商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10场以上,选树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有能力、敢闯敢干的农村电商创新创业典型,通过传统媒体、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人社局就业科、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共同做好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工作。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创新举措,深化与社会相关电商运营、人才培训和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对接合作,推动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服务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县区要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切实承担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工作跟踪督导制度,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进度缓慢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督导。市局将定期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
(三)做好资金保障。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各类补助资金的作用,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农村电商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加大对农村电商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农村电商创业就业的各项优惠保障政策。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发挥效用。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扶持农村电商创业就业政策,以及有关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典型,着力营造有利于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激励广大创业者和劳动者积极投身农村电商行业发展。
(五)其他。请各县区于12月31日前将本地工作落实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及联络方式(附件3)分别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人社局联系人:谢少剑
联系电话(传真):3238369
电子邮箱:hyjy3238369@163.com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姚文凤
联系电话(传真):3369183
电子邮箱:hynyjsxk@126.com
附件:1.河源市落实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工作任务分工安排表
2.2019-2021年各县区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工作任务分配表
3.农村电商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3日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电商培训 推动就业创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