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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6 10:08:21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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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度进行通报。我市前3季度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针对该问题,各县区人社局要充分认识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迅速落实整改,全力加快预算进度。为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进一步加快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支出工作,压实主体责任。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直接反映了各县区落实中央、省和市民生部署的工作力度和成效。预算执行进度落后的县区务必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组织领导,把加快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避免专项资金闲置浪费。各县区人社局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把加快支出进度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做好加快就业专项支出进度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抓好支出责任落实,确保各项资金严格按计划进度拨付,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抓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担当意识,加快预算执行。各县区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底前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推动本县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实现较大幅度提升。认真分析原因,注重分类推进,对照通报认真查找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进度慢的主要原因,针对瓶颈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迎难而上,全力攻关,着力加快支出进度,提升预算执行绩效。对于市局今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源市公益性岗位申报和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推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河源市部分乡镇定点招聘会的通知》《关于运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精准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大力实施返乡下乡就业创业工程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实施“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和就业安置基地”工程推动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各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担当意识,想方设法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提升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支出各环节执行效率。各县区人社局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支出各环节畅通运行。优化压缩补贴审核环节,市就业中心负责受理、审核各项补贴,就业科负责公示、审核并按规定通知财政部门支付补贴资金,财政部门不进行二次审核。就业中心要将所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纳入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动补贴申领信息化,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对需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能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通过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得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在审核补贴申请过程中,需查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要通过内部核验、信息共享等方式查验,不得要求申请者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申请求职创业就业补贴和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时,所涉及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劳动力应提供由扶贫部门提供或开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材料,有条件通过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信息的,可用电子信息校对替代。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初创企业申请相关补贴时,无需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对台港澳人员符合相关条件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可同等申领相关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补贴所需的身份证明,可使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市局对支出进度靠后的县区,将由相关科室开展专项督导。

四、严格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加快预算执行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突击花钱。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和变更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不得规避审批监管程序。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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