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出炉,为见习人员提供见习或留用岗位的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和见习留用补贴。
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增强青年就业竞争力,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19)102号),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市直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信用记录良好,合法经营,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承诺提供不少于3个见习岗位,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
(三)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和指导人员,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四)能够为参加见习的人员按月提供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一)《河源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持上述资料向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红星路112号)提出申请。
三、相关扶持政策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万博manxbet登录 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见习单位按规定享受以下补贴:
(一)就业见习补贴:对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由政府按每人每月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二)见习留用补贴:见习单位在见习结束后(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留用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政府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联系人:邓思党 联系电话:0762-3295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