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要点解读③:积极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河源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推出多项利好,通过稳岗位、增补贴等实现政策“再升级”、“再加码”,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带动更多就业。
《河源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要点解读③:积极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促进就业九条”提出,我市将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从1年延长至2年,按4000元月工资估算,所延长的1年期限,可直接减少相应用工成本约10000元/人。
同时,河源继续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初创3年内的小微企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最高3万元的补贴。
“促进就业九条”还加大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支持,鼓励中小微企业吸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对用人单位、产业园区吸纳就业效果显著,且被省评定为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被市评为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个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