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价格函〔2022〕355号
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供水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河源供电局,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源城区东庄自来水公司,河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9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县(区)、市各有关企业严格对照省文件中的重点任务,并结合《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发改价格函〔2022〕272号)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县(区)、市各有关企业认真填写省文件中的附表1、2,连同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形成报告,于2022年8月底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
附件: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源市水务局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10日
(联系人:曾子荣,联系电话:38899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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