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河发改价管函〔2017〕411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河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46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