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月3日,全国部分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纷纷刊登或转载了大碟小碗餐饮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1949华家里”餐厅2条东海野生小黄鱼售价4268元的报道,短时间内舆情迅速蔓延。深圳价监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提前介入、果断处置,实事求是地依法快速查处了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遏制舆情的恣意蔓延筑起了第一道围堤。
一、事件经过
2月28日下午,深圳价监局获知有媒体可能会同市消委会到现场处理消费者关于“1949华家里”餐厅高价销售小黄鱼的投诉。李大利局长、陈惠文调研员立即带队率4名执法人员一行6人赶赴餐厅现场开展执法调查。据现场了解,市消委会27日接到消费者投诉,诉称“于2月16日晚在南山区欢乐海岸‘1949华家里’餐厅消费时,遭遇餐厅无菜牌、不明码标价、高价菜、高额服务费等问题,其中,2条东海野生小黄鱼就要价4600元”。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查,“1949华家里”餐厅的经营主体是大碟小碗餐饮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餐厅于2016年10月上旬开始试营业。自试业以来,餐厅未对销售的菜品以及收取的服务费进行明码标价,只是在结算时向消费者出具结算单据,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售价每斤2280元左右的“小黄鱼”,餐厅提供的进货单据显示为每斤1260元。
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出具了检查通知书,提取了有关证据。应媒体要求,现场接受了深圳晚报和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采访。为避免出现“天价鱼”报道引发负面舆情,执法人员申明:不赞同在报道中使用“天价”等无客观事实依据的敏感字眼。
3月1日,深圳晚报发表了题为《两条小黄鱼“吃”掉顾客4268元》的报道。但深圳都市报在转载时将标题改为煽情的《深圳消费者遭遇“天价海鲜” 2条小黄鱼要价4268元》。报道迅速被深圳新闻网、腾讯大粤网等全国部分媒体、网站、微博、微信转载,刹那间舆情鼎沸。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到达经营场所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提取相关证据。现场同时有4—5家外地媒体在进行跟踪报道或暗访调查。当晚,深圳价监局主动回应舆情,在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最新检查情况。
3月2日,深圳价监局召开紧急会议,对已查明的当事人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作出顶格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立即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旅游景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新开业餐饮企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当日,除了部分网站、媒体继续转载深圳晚报的报道文本(标题不一)外,没有监测到更多、内容更新的追踪报道。网友评论对事件的看法总体比较中性,褒贬不一,逐渐趋于理性。下午17:45分,深圳价监局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了《最新通报!深圳启动景区、购物中心餐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战!》,正式向社会公布对当事人不执行明码标价的行为作出5000元罚款的处理决定。
3月3日,人民网、大粤网、搜狐新闻、北青网等媒体、网站登载了处理结果通报。北京青年报记者采写的《“天价小黄鱼”背后的监管亮点》,从正面肯定了监管部门的迅速行动和积极作为。当日,深圳价监局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当事人是否涉嫌价格欺诈行为部署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
3月4日——6日,为尽快核实当事人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其他违法行为,李大利局长带队组成3人调查组,利用周六周日赴浙江温岭现场核查涉案餐厅供货商的批发价格和供应情况,实地走访调查东海野生黄鱼市场的进货价格、销售价格,并向当地渔业部门了解野生黄鱼的总体情况。调取的证据显示,涉事餐厅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基本属实,东海野生黄鱼可以销售,价格欺诈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不能认定。
目前,案件已基本调查处理完结。从监测情况看,自3月4日开始,媒体舆论已趋于平缓,未发现有新的跟踪报道,舆情总体得到疏解。
二、主要做法
(一)敏锐预判,先于媒体报道提前介入调查
近年来,国家、省价监局反复强调要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防止出现“天价鱼”、“天价虾”等价格舆情突发事件。深圳价监局始终保持高度的警醒性和敏感性。在获知有媒体将随同调查采访“高价黄鱼”销售的信息后,敏锐意识到可能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和潜在的舆论风险。在消委会没有正式移交投诉线索的情况下,主动联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在获取当事人原始进货单价等关键证据后,反复与在场媒体沟通,要求尊重事实、客观报道,不赞同使用“天价”等尚未核实,带有主观臆测的敏感概念。 3月1日,媒体最初报道的标题和内容基本客观、属实。随后,其他媒体转载该报道文本时擅自改变标题、冠以“天价”字样,导致舆情快速扩散,并在当日集中爆发。但因执法人员先于媒体报道介入调查,并通过媒体公布初步调查情况,舆论基本没有对监管部门提出批评指责。
(二)实时监控,权威发布信息遏制负面舆情扩散
舆情出现后,各级监测平台加强了舆情实时监控。深圳价监局安排专人负责媒体、网络动态搜索,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监测发布了《舆情摘要》,市委宣传部舆情平台转来了舆情监测情况并要求按期处理回复。根据舆情动向,深圳价监局分两次通过委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了执法最新信息。一是3月1日晚间发布 “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再次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正式立案,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二是3月2日下午正式向社会公布《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关于深圳市大碟小碗餐饮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通报简述了调查起因、过程,向社会公布已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理决定,并将组织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企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两次权威发布纷纷被媒体、网络转载,及时遏制了负面舆情的蔓延扩散。
(三)查实案情,做好应对舆论跟踪追问的准备
2月28日现场调查后,当事人不执行明码标价的违法事实已基本确认,但当事人提供的进货价是否真实、销售的黄鱼是否合法、是否属于“东海野生”,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尚无法核实。3月1日正式立案后,执法人员连续两日到当事人现场调查取证,进一步提取了同期多批进货价原始单据和销售记录,查实了供货商名称、所在地,询问了进销经营流程等,但证据仍不确凿。为此,3月4日——6日,执法人员赴浙江温岭供货商所在地实地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证据材料,查清了当事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查实其不存在价格欺诈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鉴于舆情已基本平息,最终调查情况未向媒体发布,但已充分做好了应对媒体和社会进一步跟踪追问的准备。
(四)动态报告,保持上下贯通和行动一致
此次重大舆情事件,深圳价监局加强动态报告,自2月28日下午开始,分别以电话、短信、微信、纸质件等多种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委领导、机关处室报告最新情况,根据指示踏实作为、积极应对、实事求是、客观公允,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一方面予以依法惩治,另一方面注意维护深圳良好的投资环境。案件处置过程中,深圳价监局还注重向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和省发改委价监局及时汇报相关情况,得到上级部门指导和支持。同时,为使相关证据采集更加完备,深圳价监局还专门派员赴浙江省价监局、台州市价监局了解货源情况,通过动态报告和联合行动,保持了上下贯通和行动一致,在较短的时间内妥善处置了舆情。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