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河源市第一实验学校初中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河发改价格函〔2024〕22号
河源市第一实验学校:
转来《关于河源市第一实验学校收取学生住宿费的请示》悉。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鼓励学校持续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规定,现就你校初中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50元/生·学期。住宿费含水、电等费用,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二、有关事项
(一)学校要加强收费和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质量。同时,要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不得因收费问题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二)学校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财政票据。
本通知自2024年春季入学起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价格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