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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1 16:05:26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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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川县通衢镇老里塘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填埋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龙川分局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龙川县通衢镇老里塘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填埋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龙川县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龙川县通衢镇205国道南侧的老里塘竹园窝山坑

环评机构:

广东绿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占地面积13.35万平方米,填埋区库容约114万立方米,采取无害化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项目于2010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目前已经填满封场。扩建项目位于现有填埋区南面,总投资3000万元,范围用地面积为7.69万平方米,设计库容32万立方米,设计填埋能力为7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垃圾坝坝体、雨污分流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的扩容、进场道路改造等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在厂区分别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渣池预处理后与垃圾渗滤液一同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应做好填埋区、渗滤液处理站等区域防渗处理工作,降低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填埋气由导排系统收集后供外部沼气发电;填埋库区、渗滤液处理站恶臭废气定期喷洒除臭剂,采取上述措施减少无组织源的散发,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渗漏液泄漏风险。应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造成地表水、地下水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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