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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6 17:13:5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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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东源分局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东源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东源县顺天镇致富林场

环评机构:

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63095.67平方米,本期红线为36933.19平方米,总投资34720.82万元,主要建设:600/天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台额定蒸发量60.689/小时、6.5MPa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15MW的凝汽式汽轮机及116MW的发电机组,综合主厂房、综合楼、渗滤液处理站等及配套设施。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由渗滤液处理站达标后回用作循环冷却补充水,不外排(其中纳滤产生的浓水进焚烧炉焚烧处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浇洒,不外排。

土壤和地下水:做好厂区地面、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固体废物堆场、污水收集系统等区域防渗处理工作。

废气:焚烧烟气经多级废气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装卸及转运颗粒物由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排放,飞灰稳定化过程中的原料输送、计量、投料等均封闭,卸料大厅及垃圾池全密闭负压设计、废水站主要构筑物均加盖处理及恶臭废气作为一次风进入炉膛焚烧处理,厂区定期洒水抑尘,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源的散发。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炉渣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废布袋(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飞灰经处理后满足相关要求后送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分区填埋,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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