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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拟对河源市永克环保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4 17:51:06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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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永克环保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63号3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222619
传 真:0762-32226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永克环保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永克环保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温氏公司南面河埔大道东边3-1

项目概况:

河源市永克环保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拟于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温氏公司南面河埔大道东边3-1,租赁原河源开关厂1栋1层1700平方米厂房新增水性材料混合分装生产线,同时利用原项目厂房新增地坪材料、防水材料产能,新增投资2000万元。扩建项目建成后年增产防水材料500吨、地坪材料1500吨、水性材料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性材料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河源市源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扩建项目搅拌、研磨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及搅拌、研磨、分散、出料包装有机废气收集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VOCs排放参照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排放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置设备,选用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应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在万博manxbet登录 网进行受理公告。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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