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党委政法委、网信办、发展改革部门、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教监管局函〔2022〕1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监管〔2023〕1号)精神,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河源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制定了《河源市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河源市教育局 中共河源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河源市委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河源市公安局
河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源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