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普通高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教职函〔2024〕24号)精神,结合今年全市普通高中高一学位情况以及年初我市向省教育厅上报普通高中意向性招生计划的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市教育局对2024年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进行了安排。现将全市2024年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2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任务为54300人,省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教育任务为33000人。
二、各县(区)要按本地区普通高中学位需求,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位建设规划,并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全面提升计划;要加大地方政府对高中教育的投入,保障高中办学经费需要,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三、各县(区)要认真按市下达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抓好落实工作。要组织学校加强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做好对初中学生的升学指导,合理分流生源;要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杜绝有偿招生行为,圆满完成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任务。
各县(区)、各单位在招生工作中遇到问题或有何建议,请直接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
河源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