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投审〔2023〕11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河源市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给予2023年河源市排危除险项目概算批复的函》(河自然资函〔2023〕2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2023年河源市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8-441600-15-05-425549)初步设计概算。为消除隐患,同意建设2023年河源市地质项目灾害排危除险项目。项目位于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本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是全市共选取了17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是连平县田源镇1处、内莞镇3处、绣缎镇1处;和平县阳明镇2处、贝墩镇2处、大坝镇1处;龙川县老隆镇3处,廻龙镇1处,细坳镇1处,赤光镇1处;紫金县南岭镇1处。对这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排危除险工作,采取削坡减载、截排水、挡土墙、挂网喷砼、坡面清危、植草绿化等方式进行排危除险。项目不实行代建。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737.8387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617.9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9545 万元,预备费用30.8992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下达地质灾害排危除险专项资金解决。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任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地勘〔2023〕462号)《关于2023年河源市排危除险项目工程概算审核确认函》(河财投审函〔2023〕699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河财资环〔2023〕1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3〕23号)。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1.2023年河源市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2023年河源市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3年河源市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
项目代码:2308-441600-15-05-425549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