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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2-10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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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3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经审核确认,现将确认的42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予以公布: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市发展和改革局
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市教育局
5.市科学技术局
6.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7.市公安局
8.市监察局
9.市民政局
10.市司法局
11.市财政局
1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市国土资源局
14.市环境保护局
15.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6.市交通运输局
17.市水务局
18.市农业局
19.市商务局
20.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市审计局
22.市外事侨务局
23.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4.市体育局
25.市统计局
26.市林业局
27.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8.市旅游局
29.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30.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1.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32.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5.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6.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37.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38.市粮食局
3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0.市档案局
41.市公路局
42.市房地产管理局
河源市法制局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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