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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淘汰未完成 县区负责人将被约谈
发布日期:2017-06-19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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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2017年度黄标车淘汰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奋力发起冲刺,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省下达我市2017年淘汰黄标车5866辆的目标任务。会议明确,将对未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县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问责。

副市长谢耀琪,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范秀燎参加会议。市环保局局长钟壬旺通报了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情况。

据了解,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我市与省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的重点任务,是省委、省政府考核我市重点工作任务的指标之一,也是今年我市“三赛”考核的主要内容2014年,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中明确,至2017年底前,我市需完成20324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经统计,2014年至2016年我市已累计淘汰黄标车15607辆,占黄标车淘汰任务的76.79%,今年是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收官之年,要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省政府要求,今年我市要完成5866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目前我市黄标车淘汰进展异常缓慢,严重滞后于时间进度,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

会上,范秀燎副市长就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他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必须担负黄标车淘汰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协调、落实本辖区黄标车淘汰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认真履职,同时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完成好今年的淘汰黄标车工作任务。

谢耀琪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把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下去,压实到镇村一级,抓早、抓实;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加快推进各县区黄标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力争在7月底前投入使用,强化联合执法检查,从严从快查处黄标车闯限行区行为;同时,各县区政府要拨付专项工作经费支持黄标车淘汰工作,市政府将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县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对各县区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对连续两个月未按进度要求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且在全市排名靠后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市督导组也将对该县区进行重点督办,对年底前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将按规定对其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各县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区长(副主任),公安局局长及交警大队长,环保局局长,江东新区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局局长;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市公安局及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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