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2〕4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河源市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的初评工作。现将评估工作的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河源市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初评结果汇总表》和《河源市2021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初评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2022年8月4日至10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相关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与非遗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62-3389283;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邮编:517000)
附件:1.河源市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初评结果汇总表.xls
2.河源市2021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初评结果汇总表.xls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