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增长奖励资金(第二批市场采购贸易、一般贸易扶持项目)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15年和2016年出口增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河商务字〔2018〕17号)、《关于加快贯彻落实<河源市2015年和2016年出口增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进一步支持外贸稳增长工作的通知》(河商务字〔2018〕51号)、《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出口增长奖励资金(第二批市场采购贸易、一般贸易扶持项目)的通知》(河商务〔2019〕41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业机构评审、党组讨论等程序,现制定了出口增长奖励资金(第二批市场采购贸易、一般贸易扶持项目)拟安排计划,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2日-7月30日(7个工作日)。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039
附件:出口增长奖励资金(第二批市场采购贸易、一般贸易扶持项目)拟安排计划表
出口增长奖励资金(第二批市场采购贸易、一般贸易项目)拟安排计划表.xls
河源市商务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