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以更严的防控措施、更强的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慎终如始抓好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范化解新冠病毒传播风险。
一、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压实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河源市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管控工作指引》,全面复核辖区内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的底数,建立健全有关重点场所台账。在保持“三强化三覆盖”的基础上,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直接接触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上传检测数据。一是强化重点人员防控。对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企业直接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管控范围从冷库作业人员扩大到冷库和生产车间作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从每7天检测一次提高到每7天检测2次(每次检测间隔2天以上),保持核酸检测敏感度。二是加强从业人员日常健康防护。督促企业建立上岗员工健康登记制度,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做好节后返岗人员健康监测,新入职员工上岗前需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加强异常情况应急处置。
二、强化预防性消毒,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各项规范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节后第一时间向有关食品生产单位宣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修订《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等工作指引,指导企业规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工具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一是规范冷链食品生产过程消毒操作。要求企业在装卸、运输、贮存、生产等环节中严格执行各项消毒措施,健全产品、环境消毒记录台账,做好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二是规范使用清洁消毒产品及设备。督促企业强化清洁消毒设施配备,规范使用经卫生健康部门许可备案的清洁消毒产品和设备,按照清洁消毒程序进行操作。三是规范开展现场低温消毒过程评价和效果评价。消毒实施单位在每次开展消毒过程中应做好消毒记录并进行自查自评,确保使用的低温消毒产品、操作过程等规范有效。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监管部门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局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始终处于激活状态,春节期间检查工作不停歇,对正常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餐饮、销售等环节的冷库开展突击检查。春节假期后立即组织开展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生产单位落实“三专、三证、四不、十必须”要求。全市出动检查人员87人次,检查相关生产单位32家次,覆盖所有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企业和重点小作坊。检查过程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强化从业人员防控意识,主动落实生产经营过程防控各项要求。同时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走私进口冷链食品打击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 吴水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