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市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按照“一次约谈、两次抽检、三次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六查”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有效推进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
一是摸底调查,完善监管对象信息。专项整治初期督促辖区内所有桶装饮有水生产企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47条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向监管部门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各县区局完成对辖区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数目、持证情况、生产经营条件、近年来监督抽检情况等的摸底调查,并存入企业监管档案。
二是监督检查,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对重点企业及风险隐患较多企业的监管频次达到三次以上,督促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等标准规范组织生产。
三是隐患排查,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结合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充分发挥技术机构、有关专家等力量,强化对企业的技术支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行政约束与扶持协助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全市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责任约谈暨管理培训工作会,集中约谈全市获证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并邀请行业知名专家给企业和监管人员做深入细致的指导培训,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研究问题原因,锁定问题环节,督促企业通过调整工艺、更新或维修设备等手段,落实问题整改。
四是许可审查,严把行业准入关口。对于今年申请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首次、延续、变更)的企业,一律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企业实施最细致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把好行业准入关。对1家未通过现场核查并且未在原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完成整改的企业,注销其原食品生产许可证书。
五是产品抽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日常抽检与年度抽检计划,部署了桶装饮用水专项抽样检验工作,完成了辖区内所有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所有规格的桶装饮用水产品,县区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抽检,重点加大对近年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共抽检桶装饮用水18批次,不合格2批次。对抽检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六是公众阅查,宣传专项整治成效。专项整治后期,市局将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结果、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统一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供社会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为让群众全面了解桶装饮用水的质量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同时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桶装饮用水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在河源电视台“食事药闻”栏目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主题宣传节目,宣传我市桶装饮用水行业质量状况和整治成效,指导消费者如何正确选购桶装饮用水。
(食品生产科吴水平供稿)
信息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