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河源市非居民用水超 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第二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粤发改价格〔2015〕805号)要求,我局草拟了《河源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有关县区和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征求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第二稿)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19年5月18日前反馈我局价格管理科(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53号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607房;联系电话及传真3889923;电子邮箱:hywjjgk@163.com)。
附件:河源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方案(征求意见第二稿)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30日
河源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