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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蔡志业、陈志能见义勇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6-24 15:19:2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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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我委在万博manxbet登录 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公示蔡志业、陈志能见义勇为行为确定情况,其内容如下:

  蔡志业,男,汉族,退伍军人,1990年4月出生,户籍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2012年受聘为河源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辅警,2020年9月转任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高新区派出所辅警。2024年1月16日10时许,高新区派出所民警赖某带领蔡志业等辅警驾驶警车到高新区利群住宿出租屋,按照行动计划对嫌疑人赵某昌实施抓捕。抓捕过程中,赵某昌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并拿出事先藏匿的刀具对抓捕民辅警行凶。蔡志业听到打斗声音后,从楼下手持盾牌赶上前与赵某昌英勇搏斗,并使用盾牌压制住赵某昌,但被赵某昌绕过盾牌多次捅刺。蔡志业在受伤后仍坚持压制赵某昌,配合其他同事成功将赵某昌抓获。2024年1月16日21时40分,蔡志业因伤势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陈志能,男,汉族,1995年4月出生,户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在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家具厂工作,兼职美团外卖骑手。2024年2月28日2时许,陈志能路过连平县忠信镇某零食店附近,看到一栋居民房4楼发生火灾。由于时值深夜,周边居民都在熟睡中,没人发现着火,陈志能担心有群众受困,立即报警,并且不顾自身安危,迅速上楼进行灭火。经过一番扑救,现场火势被迅速扑灭,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公示,在确认蔡志业、陈志能见义勇为行为公示期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8日),我委未收到相关异议,现决定对蔡志业、陈志能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

  河源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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