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河源市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社会各界人士:
为规范本市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草拟了《河源市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23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1.信函请寄至:河源市越王大道商务小区市气象局 邮编:517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河源市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字样。
2.传真:0762-3186178 电子邮箱:hyqxbgs@163.com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做进一步沟通。
特此通告。
附件:河源市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河源市气象局
2018年7月6日
信息来源: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