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抽查依据 |
1 |
治污设施运行情况 |
行政区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随机抽查 |
市生态环境 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2 |
污染物排放情况 |
行政区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随机抽查 |
市生态环境 部门 |
《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3 |
环评制度落实情况 |
行政区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随机抽查 |
市生态环境 部门 |
《环境影响评价法》 |
4 |
“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
行政区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随机抽查 |
市生态环境 部门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5 |
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 |
行政区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随机抽查 |
市生态环境 部门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