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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9-09-10 15:30:1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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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方式

检查主体

抽查依据

1

治污设施运行情况

行政区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随机抽查

市生态环境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

污染物排放情况

行政区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随机抽查

市生态环境

部门

《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

环评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区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随机抽查

市生态环境

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法》

4

“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区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随机抽查

市生态环境

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

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区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随机抽查

市生态环境

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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