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规定,对施放气球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按照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施放气球资质证》有效期为3年,超过有效期的《施放气球资质证》自行失效,原持证人需要重新申办《施放气球资质证》。现将《施放气球资质证》申办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企业,可提出申请: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
4.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5.有专门的储气场所,且室内外环境安全条件已经消防部门审查合格;
6.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所需材料
1.《施放气球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法人资格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1份;
4.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材料1份。
(注意:如材料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申请 → 窗口受理 → 审核批准 →窗口发件→办结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受理地点: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与东华路交汇处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
2.联系电话:0762-3889319。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附:施放气球资质申请表
2018年1月23日
信息来源: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