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是全市重要的经济实体,是主要经济指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反映全市经济总量的重要体现,更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我市严格按照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认定标准,严格审核流程,严把质量,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1-6月月度调查单位的审核确认与上报工作,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在统计云工作平台中,我市一套表在库“四上”调查单位数为1462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数646个,占全市单位数的44.2%;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单位数分别为119个和23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9.3%、15.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数133个,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3%。(见下表)
二、“四上”调查单位增减变动情况
(一)入库情况。2024年1-6月,全市新开业和投产“四上”调查单位入库共纳入41个,比上年同期增加8个,增长24.2%。(见下表)
从行业看:工业14家,建筑业12家,批发零售业5家,住宿和餐饮业2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6家,服务业2家。
从区域看:源城区12家,紫金县1家,龙川县5家,连平县2家,和平县2家,东源县3家,高新区11家,江东新区5家;其中高新区、江东新区、紫金县与去年同期入库企业数相比分别增加了8家、4家和1家。
1-6月全市“四上”调查单位入库情况表
(二)退库情况。2024年1-6月,退出“四上”调查的单位共34家。(见下表)
从行业看:工业2家,建筑业4家,批发零售业2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24家,服务业2家。
从区域看:东源县10家,紫金县9家,和平县7家,源城区5家,龙川县2家,连平县1家。
1-6月全市“四上”调查单位退库情况表
三、存在问题
1-6月,我市“四上”调查单位入库形势不容乐观,在全省及粤东西北地区排名末位,说明我市企业培育力度和工作机制不足。同时,由于政策性关停和企业经营下滑等客观因素影响,退库单位数量较多,全市在库“四上”企业数量净增缓慢。
(一)部分企业生存周期较短、稳定性不够。一是因经营管理不力、产品创新乏力,企业经营的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困境较多。二是全市退库企业占在库企业比重的2.3%,高于肇庆(1.9%)、清远(1.8%)、揭阳(1.3%)、茂名(0.3%)等市。企业平均生存周期过短,意味着创业成本偏高,社会效率低下,难以形成以技术、资本等为核心的竞争力,以至于稳定性差。三是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缺少核心竞争力,对于后续市场活力提升、经济发展支撑力度较弱。
特别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受到冲击较大,1-6月入库6个单位,退库24个单位,净减少18个单位。与去年同期比,在库单位减少17个,同比下降11.3%。
(二)行业分布不均衡。2024年上半年我市新增“四上”企业从行业看,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三个行业单位数合计占比78.1%,接近八成。其他行业数量较少,如服务业仅2家,分布不均衡。
(三)县区发展不平衡。2024年上半年,全市五县三区新增“四上”企业41个,其中仅源城区和高新区新增企业数量是10家以上,其他县区数量较少,紫金县新增企业数量最少,只有1个,与最多的源城相差10个。各县区新增“四上”企业数量差距较大,发展极不平衡。
(四)“四上”企业培育成效不明显。一是企业入库积极性不高,怕入库后税赋增加,要履行联网直报工作义务,增加工作任务,主观上不愿入库。二是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地区和部门对组织“四上”企业申报的主动性不高,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缺少调查摸底、奖励政策宣导,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未能真正发挥职能作用。三是“个转企”“小升规”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受经营成本增加、个体经营者认识不足等原因影响,部分规模较大的个体户不愿进行转型升级,导致无法将其纳入培育名录。
四、对策建议
(一)筑牢企业根基,提升企业内生力。企业作为一个市场经济生命体,存在生命周期,企业可以通过变革实现再生,从而开始一个新的生命周期。一是通过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练好内功,优化管理,增强抵抗市场风险能力;二是科学制定企业发展规划,适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企业发展方向;三是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级促消费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恢复生机、增强后劲;落实税收优惠等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企业融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互联网+”优势,提高企业自身活力和竞争力。
(三)加大企业培育和申报力度,确保达标单位上规纳统,认真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国家、省统计局有关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新动向,了解“四上”单位的申报流程和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报送申报材料,扎实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
1、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一是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细化分工,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摸排,压实各职责部门责任,做到入库工作有保障。二是按照省“小升规”入统办法,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抓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增入统工作的重大机遇,积极推动建立“党委、政府全面领导,统计部门业务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企业依法规范申报”的新增入统工作机制。
2、建立准“四上”企业信息库。利用税务、社保等部门的行政信息进行整理比对,筛选出符合“四上”标准的企业,并及时做好排查和企业入库准备,使“四上”企业申报工作有的放矢。
3、县区要制定年度内按季入库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分梯次培育。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县区培育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已达到规模的企业,要按季指导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和入库条件,提高入库工作成效。
4、县区要利用“扫码读数”做好名录维护更新工作。通过名录更新维护发现预达标的企业并进行实时监测,做到应统尽统,促使达标企业尽快入库。
(四)加强宣传服务,强化业务培训
1、加强统计法宣传,统计人员不定期携带统计宣传资料,向企业和经营户发放宣传资料,进行面对面的普法宣传,讲解统计法相关知识、依法统计、如实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2、提供入库指导服务,协助企业了解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和时间节点,确保“四上”企业入库数量和质量。同时,引导企业负责人和经营户们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使企业自觉承担统计报表义务,明确统计工作流程,消除企业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
3、强化业务培训,及时普及企业入库的新变化和新要求,适时组织到先进地区学习观摩,不断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申报通过率。
(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培育扶持力度
1、对全年完成“四上”企业入库目标的县区,以及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单位和统计人员实行奖励政策;对已达“四上”企业规模但拒绝入库、刻意瞒报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2、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具有创新实力的民营企业,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困难民营企业酌情给予减免或延迟缴纳部分税费,促进稳定就业。针对企业不愿申报的现象,明确财政部门整合出台培育发展“四上”企业的奖补政策,积极动员和鼓励其及时依法申报入库。
3、加大培育力度,重点培育接近“四上”标准的企业;对已达到“四上”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和大个体户,积极引导其注册为法人企业,实现注册登记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