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卫健案函〔2023〕21号
曾宪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构建完善普惠托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230015号)收悉,非常感谢曾委员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尤其是普惠托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非常重视曾委员所提的意见,认真研究落实您的提案内容,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托育服务机构从2020年开始实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卫健部门备案管理,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注册登记托育服务机构68家,均为营利性机构,在托育服务机构备案信息系统申请备案26家,托位数4652个,在托婴幼儿2433人,每千人口托位数为1.6个。全市2家托育机构被评为“第一批河源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和“广东省第一批示范性托育机构”。
一、建立健全规范制度,促进婴幼儿服务发展
2020年9月市政府印发了《河源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河府办〔2020〕35号),我市开始实行托育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工作,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2021年3月市卫健局制订《河源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托育服务机构备案工作。2022年9月制定《河源市托育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报市发改局,其中卫健系统4个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项目纳入我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重点建设项目。目前《河源市幼儿园开设托班备案工作方案(试行)》和《河源市托育机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正拟文给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
二、发挥社会团体作用,促进婴幼儿服务发展
一是2018年成立的河源市南粤家政协会(市人社局牵头),将市卫健局人口家庭科和妇幼科负责人列为工作人员,开始相关婴幼儿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二是跟市妇联合作开展婴幼儿服务工作,通过老师集中培训、观摩学习,开设家长学习班和幼师知识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婴幼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三是积极申报市总工会爱心托育用人示范单位的专项补助资金。
三、强化安全防范,确保婴幼儿服务机构安全
加强与消防沟通协作,于2022年、2023年印发《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河源市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联合机制的通知》。2023年7月给市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关于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覆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函》,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纳入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防范、消防、房屋工程(含自建房、燃气)、食品等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范围。
四、强化示范引领,提升婴幼儿服务机构水平
一是抓紧推进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县级托育服务示范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由市妇幼保健院承建,截至目前,市妇幼保健院的备案登记资料、班级设置、经营模式、照护内容、人员配备等已准备齐全,但是场地尚未确定。该院先后找到三个候选场地(包括闲置的幼儿园、派出所和机关单位用房等),但因住房安全和房屋权属问题,排除了两个候选场地,现正在全力协调源城区公安局,尽力争取其位于市妇幼保健院附近已外搬的派出所用房。全市五县一区的县级托育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已布置下去,目前连平县人民医院项目申报工作按计划推进中,该院已完成托育服务场地和用房的选址,正与县住建、消防、发改部门积极沟通协调,编制托育服务项目的可行性报告、项目设计和概算等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省、市级托育示范机构创建活动。2021年10月制订《河源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方案》,在全市开展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创建活动,经过评选确定我市河源市慧君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玖龙府分公司和河源市会心托育服务有限公司2家托育机构为“第一批河源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今年7月2家托育机构被省卫健委评为“广东省第一批示范性托育机构”。
五、存在困难
(一)审批和管理部门不一,机构准入门槛低。托育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消防、卫生等项目不作为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部分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消防、卫生等方面不达标,或未办理相关证件,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卫健部门在管理上面临很多困难。
(二)中央、省托育机构专项资金申报困难。公立医院机构托育服务试点存在主要困难是场地选址,公立医疗机构因本身用房不足或者达不到托育机构的建设标准,很难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找到合适的建设场地。要找到国有资产开展托育试点,涉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三)婴幼儿照护服务缺少指导,专业人才缺乏。现有人员构成与专业化需求不相匹配,待遇差人员流动性大。专业从事托育的师资和培训教材不足,目前大量服务机构保育人员直接从幼师队伍中转岗过来,缺少严格规范的托育专业培训,理念和技能都存在一定差距。
(四)托育接受度不高,家长观念尚未转变。部分婴幼儿家长育儿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一些群众送孩子去机构入托意愿不强。
(五)缺乏政策支持,业内人士积极性不高。目前全市托育机构均为私人开办的营利性机构,政府和企业没有相关的政策和经济支持,加之疫情影响,入托婴幼儿数量不多,有的机构收入难于保障运转。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托育服务试点工作。加强与发改、住建、国资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力争今年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县级托育服务示范点成功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项目专项资金。
(二)进一步规范全市托育机构管理。争取年底出台《河源市幼儿园开设托班备案工作方案(试行)》和《河源市托育机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成立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
(三)开展托育服务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依托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传染病防控、在托婴幼儿预防接种等方面工作进行专业培训。要求各县区卫健部门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
(四)加强托育机构安全防范工作。计划8—9月会同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对全市托育机构开展联合检查与综合整治,筑牢托育机构安全防线。
(五)加强托育教师资源培训。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拓展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加强学科建设,推动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通过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为我市 0-3 岁婴幼儿照护工作培养和储备更多专业人才,不断推动托育服务与教育资源的融合。目前,河源市卫生学校开设了婴幼儿托育专业,在校生95人。
专此答复,再次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