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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市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00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07-06 11:27:0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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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3〕63号

关于政协市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002号

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水务局:

现就姜玉华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局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和保护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全市共划定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20个,其中市县级15个、乡镇级105个。根据近年来监测结果,我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国家标准Ⅱ类及以上的优良水平,切实保障了我市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一、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主要措施

(一)严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我局积极开展各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2017年至今我局帮扶各县(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用于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规范化建设项目共20个,累计金额达到1.223亿元。我局定期开展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工作,历年评估结果显示我市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均达到优良水平。

(二)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排查调整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清退工作,进一步规范禁养区管理,引导畜禽规模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2022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入开展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畜禽污染防治交叉执法行动,共排查畜禽养殖场338家,其中责令整改143家、立案处罚12家、责令搬迁清理或拆除关闭50家。

(三)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90座、管网702.92公里,处理能力达22.81万吨/日,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44座,合计处理能力5.35万吨/日,建成农村污水管网2068.45公里,农村污水治理率达54.4%。建成8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理能力共2770吨/日,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村庄保洁覆盖面均达100%

(四)深入推进水源地环境执法。2018年以来,我局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各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严格落实省、市整治要求,建立环境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度台账,已全部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2022年我市进一步深入排查“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未发现新增环境问题。

(五)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测及预警应急能力建设。为保障水源地源头管护工作,市、县环境监测部门全部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严格按照监测要求每年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制定印发了《河源市饮用水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市、县、镇应急处理三级保障体系,不断总结我市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经验,做好我市水源地风险防控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标准,认真查漏补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确保全市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二)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力度,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监管。健全禁养区长效防控机制,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反弹,开展流域内养殖户全面排查,持续开展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及问题整改“回头看”。

(三)加快完善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城镇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四)强化环境执法和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排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销号制度。继续做好环境监测预警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水环境质量预警,确保我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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