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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09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8-09 15:16:3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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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2〕46号

关于政协市次会议第20220091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就九三学社河源市基层委员会、范志君()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贯彻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产业化发展的支持政策

我局一直支持鼓励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生态环境政策支持主要在环评审批方面。按照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利用农林生物质发电的、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只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且自“放管服”制度改革后,此类项目由县级部门审批即可。

二、结合日常大气巡查和宣传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管,我局在日常统筹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市大气办巡查组的力量,加大对市中心城区的大气环境巡查力度,利用高清监控视频等手段,一旦发现露天秸秆焚烧行为及时转相关部门处理,避免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污染天气。

二是加大禁烧宣传。我局在秋收季节或启动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制作禁烧标语在市中心城区尤其是国控大气监测站点周边的田间地头悬挂,租用广播宣传车不间断播放禁烧要求。同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活动,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以及露天焚烧危害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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