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卫健案函〔2021〕30号
赖冬美,邓华艳,罗洪安,邹志祥,王辉,邱建才,谢科卡,廖进富,黄立雄,曾锡山,骆李明委员:
各位代表在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医校”精神卫生服务联动合作机制的提案》(第20210114号)收悉。首先,对各位代表高度关注和支持我市社会心理服务和严重精神障碍管治工作,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就该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首先向各位委员汇报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和完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2020年12月市卫生健康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河源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河卫健〔2020〕85号),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河源与健康河源建设,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相关工作。
(一)不断健全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市、县区建立了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管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了卫健、政法、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信访、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职责。相关部门成立了心理领导小组,组建了有关队伍,如市、县区卫健部门成立了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市级44人、县区135人),市县区精防机构和部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或精神科),市县区精防机构均开通了心理咨询专线电话;团市委召集48位心理服务志愿者组建专业心理辅导志愿服务队;政法部门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健全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截止2021年6月底,全市共建成101个镇级社会心理服务站(建成率100%)、1280个村级社会心理服务室(建成率88.9%)。
(二)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工作。市教育部门根据省的要求及《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河教思〔2017〕28号)、《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防范学生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的通知》(河教思〔2017〕2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心理健康教育预防、预警、干预工作体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我市共建设了8个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心理辅导活动。我市开通24小时心理咨询专线电话,重点开展中小学生等人群的心理健康问咨,接受心理干预治疗和心理咨询。经统计,全市共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态摸查1011次,共排查500400名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6512节、主题班会课4365节、编写校园心理剧265个、开展展演活动158次,开展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讲座289次,共14120名教师参与。截止7月27日,市、源城区热线接听服务1233人次,市、源城区心理门诊接受心理干预治疗5500多人次。
(三)强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一是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为了解决我市精神科专业医师不足的问题,加强与市财政的沟通,制定了《河源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于2017、2018、2021年各开展了一期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班,市财政分别安排了121万、190多万元和72万元转岗培训专项资金,三期共170名临床医师(绝大部分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始精神(心理)科门诊的医师)进行了转岗培训,前两期转岗培训中共有81人通过了省的考核并加注了精神科专业执业范围。目前,全市现有精神病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64人,达到了每10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3.8人的“十三五”规划指标要求。二是加强在岗精神科医师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知识培训班,每期参加培训人员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精防医生和管理人员,今年预计将在12月份举办了一期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治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市、各县区均成立了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人员由精神科专业医师、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基层精防医生为主以及经过心理疏导干预专业培训的其它专业医护人员组成。其中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44人,各县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135人。
(四)不断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近年来,通过鼓励社会办医,引进社会资金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医院,目前全市共有14家精神病专科医院和1家设置精神科的综合医院,达到了“十三五”规划每县区至少1间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要求。全市共有精神科编制床位1588张,实际开放床位2668张,每千常住人口编制51.2张病床,达到了“十三五”规划38张的要求。我市各县区精神病防治机构均具备精神(心理)疾病诊断资格和能力,学校、家属发现疑似罹患心理障碍(精神障碍)者,可以到本辖区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确保学生及时获得专业医疗服务和救治。
(五)在学校幼儿园设立了“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管理的通知》(粤卫应急函〔2019〕5号),我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本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推荐医疗卫生技术骨干,由学校幼儿园聘任为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强化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健康和因病缺勤监测、疾病预防控制(含心理疾病)等工作。
(六)定期邀请省专家进行授课与坐诊。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我省精神(心理)问题诊疗权威机构,我市定期邀请省精神卫生中心的教授、专家到我市进行授课与坐诊,市级精神卫生中心也会定期安排专家教授到各县区精神卫生医疗进行坐诊活动,提高我市精神障碍(心理障碍)救治能力。
(七)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一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经费保障到位。我市对高风险(危3以上)患者的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分别予以每人每年3000元、600元补助,一般性患者的监护人予以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对监护人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二是建立监护人责任保险制度。我市在全省首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实现了全市统保,目前一直坚持,由市卫生健康局与保险公司签订《河源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合同》,按在册人员每人每年100元投保。三是加大对贫困患者服药经费补助。201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自费部分的补助,2020年增加到300万,有效提高了我市患者的服药率,有效控制了疫情变化。四是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局、市卫生计生局联合下发了《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项目及有关规定》,提高了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定额标准,对低保的或确有困难的住院患者自付部分民政部门实行应保尽保或通过临时救助措施解决生活困难,门诊病人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为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率提供了基础保障.五是根据广东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印发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年)》,我市已将相关项目(含心理治疗)列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提交市政府,待审批通过后,今年内我市将正式实施。
(八)加大科普宣传,推进线上线下心理服务工作。广泛开展科普宣传,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台、电台、报纸和移动(电信)公司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和防护策略宣传,减少因认知不足、环境不适等引起的负面情绪。通过家长会、电话家访、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强化家校沟通,引导家长特别是毕业班家长提高维护子女心理健康的意识,避免引发激烈冲突,导致极端事件发生;组织开展以“新学期 心成长”为主题的学生返校后“八个一”心理健康防护系列活动;联合市文明办、河源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开展“知心相伴·向阳而生”河源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公益课堂活动。公益课堂采取公益讲座和心理微课的形式进行,每期讲座观看量10万+,平均留言互动量突破1000条。同时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义诊等活动,提高了广大市民对精神障碍、心理行为问题的认识,了解精神卫生服务内容,聚焦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倡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逐步消除社会歧视,加强了患者及其家庭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信心,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近年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危机干预工作以及精神卫生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确实存在各位代表提到的存在问题,主要存在问题归纳如下。
(一)精神科专业医师缺乏,水平不高。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待遇差,难以吸引人员,虽然全市总体精神科医师数达到要求,但是河源精神病专科医院比较多,精神科专业医师主要在专科医院,还有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配备精神科专业医师,没在达到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精神科专业医师的“十三五”规划要求,也影响了该辖区心理障碍咨询、干预服务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治工作。另外,我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精神科专业医师,大部分是临床专业助理医师转岗培训取得的,不是精神科专业毕业生,精神科专业知识相对比较低。
(二)东源县、紫金县还没有设立公立的精神病专科医院,缺失对乡镇卫生院患者治疗的技术指导,影响治疗技术水平。仍有大部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因无法招聘精神科专业人才而没有设立心理科。
(三)宣传力度不足。对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精神卫生服务核心政策以及我市心理(精神)诊疗服务能力宣传力度不足,广大市民对精神障碍、心理行为问题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重视程度不足,也不知道可以在本辖区的精神科专业机构可以咨询、诊断、干预,容易造成病情耽搁。
(四)各级财政困难,加上今年抗击疫情投入大,一些需政府大投入的建设项目受影响比较大,推进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根据省综治办等11部门《河源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河源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各位代表的建议意见,在继续加强原来好的工作方式方法、措施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人员培训。一是我市2021年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班于今年11月份在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开班,主要为没有精神科专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精神科专业医师不足的专科医院的临床医师进行转岗培训,以邀请省和其他市专家授课为主,力争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精神科专业医师。二是计划开展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基层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从事社会心理服务的基层工作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街道/乡镇或居/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网格员、民警、民政干事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的教师、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三是充分发挥学校健康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学校健康副校长、校医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掌握一定的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协助指导学校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市卫健部门已与市教育部门沟通,拟于今年在市区学校选取一到两家学校作为试点学校与市精神卫生中心签署服务协议。
(二)增加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人力物力的投入,计划到2022年底前,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设置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站,要求覆盖≥70%;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门诊,要求覆盖100%;精神病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要求覆盖10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心理门诊,要求覆盖≥50%;职业中学及普通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4000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要求覆盖≥80%,创建至少一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市所有学校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专业支持和绿色通道。
(三)强化精神卫生和心理服务工作落实考核。我们将根据省、市综治工作考核方案,加强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对各县区进行通报。
(四)加大宣传力度。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公众号、宣传栏、印刷品等方法和渠道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和优惠政策以及心理健康核心知识,提高了广大市民对精神障碍、心理行为问题的认识,了解精神卫生服务内容,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赖仲辉,0762-3238386)